“平阴工匠”评选办法 一、评选数量、范围 “平阴工匠”是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、追求卓越、技艺超群的高技能人才,是优秀技术工人的杰出代表,共评选20名。评选面向全县各行各业在职职工,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重点关注在实施“生态立县、工业强县”战略布局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一线、操作岗位职工群体。具有高级技工、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、取得“首席技师”称号的优先推荐,在全县职业技能大赛以及各类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。 二、评选条件 1.具有工艺专长。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,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在实施工艺、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、至关重要的地位。 2.掌握高超技能。所具备的技能、技艺在本单位、本行业、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,对标全县、全市、全省乃至全国处于一流水平,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。 3.体现领军作用。善于解决疑难杂症、善于攻坚克难,运用个人技能、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;热心带教徒弟,积极参加“名师带徒”等活动,善于向职工普及知识、传授技艺、传播理念、传承精神,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、共同成长。 4.做出突出贡献。在本单位、本行业、本系统做出卓越贡献,取得重要科技成果,对推动企业、行业技术进步、跨越发展做出重要贡献。 三、方法步骤 1.申报推荐(3月20日—4月1日)。各基层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经层层推荐筛选审核后向县总工会申报推荐。每个镇(街道)、相关部门、大企业工会以及平阴工业园工会可择优推荐2-3名。推荐人选可在www.28365-365.com(http://www.py-dj.cn/)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《“平阴工匠”推荐审批表》,并提供相关材料。 需要上报的材料:一是《“平阴工匠”推荐审批表》和事迹材料(一式2份),事迹材料及申报表要附电子版。二是推荐人选获得的各种荣誉、奖励和工作(科研)成果的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。各单位推荐申报材料于4月1日前报县总工会。 2.评审考察(4月5日—4月14日)。县总工会成立“平阴工匠”评审委员会,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。综合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,按25%的差额比例产生初步人选。评审结束后,县总工会成立考察组,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。 3.研究审批(4月15日—4月19日)。县“最美劳动者、出彩平阴人”评选活动领导小组,在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考察情况的基础上,研究确定最终人选,征求纪检、政法、法院、检察、公安、信访、卫计等单位意见后,在新平阴报和所在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期3天。公示期满后,报县委常委会审批同意。 三、评选要求 1.要高度重视“平阴工匠”推荐评选工作。为切实加强对“平阴工匠”评选活动的领导,成立“平阴工匠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做好推荐评选工作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这次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。 2.要严把推荐评选条件和标准。要准确把握推荐评选的范围、对象和条件,严格推荐评选程序,切实把我县各条战线上成绩最突出、贡献最大、技能最高、品德最高尚的优秀职工推荐出来。推荐材料要实事求是、突出重点、生动感人,既要全面反映推荐人选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,又要体现推荐人选的时代性、典型性。 3.要切实做好“平阴工匠”宣传工作。要结合“平阴工匠”的推荐评选工作,利用各种形式,大力宣传“平阴工匠”的先进事迹和高超技艺,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 联系电话:87895052 电子邮箱:gonghui5052@163.com 附件:“平阴工匠”推荐审批表 2017年3月13日 “平阴工匠”推荐审批表 姓 名 | | 性 别 | | 出 生 年 月 | | 民 族 | | 文 化 程 度 | |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| | 政 治 面 貌 | |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| | 单 位 性 质 | | 所 属 行 业 | | 曾获主要 荣誉称号 | | 身 份 | □ 干 部 □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□ 普 通 工 人 □ 职 员 □ 其 他 | 技 能 等 级 或 职 称 | □首席技师 □高级技师 □技师 □高级工 □中级工 □初级工 □高级职称 □中级职称 □初级职称 | 具有工艺专长、掌握高超技能、体现领军作用、做出突出贡献四项指标至少选填一项。 | 是否具有 工艺专长 | □ 一技之长: □ 绝技高招: □ 技术专长: □ 其 他: | 是否掌握高超技 能 | 技术水平: □国际领先 □国际先进 □国内领先 □国内先进 是否获得专利: □是 □否 发明专利数量: 实用新型专利数量: 外观设计专利数量: | 是否体现 领军作用 | 技能、技艺传授途径: □带徒 □培训 □其他: 技能、技艺传授范围: □本单位 □本行业 □其他: | 是否做出 突出贡献 | □ 全 国 □ 本 市 □ 本行业 □ 本单位 做出卓越贡献,取得重要成果。 | 主 要 事 迹 | |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| 单位(章) 年 月 日 | 镇、街道总工会、 系统工会意见 | 单位(章) 年 月 日 | 主管部门意见 | 单位(章) 年 月 日 | 审批意见 | - 单位(章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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